X 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的3名中级工程师是否需在职?_ 回应关切_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的3名中级工程师是否需在职?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03-05 14:12 浏览量:128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三名中级工程师需在职。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十八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因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必须配备3名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若人员发生离职等变动,应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在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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