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地区个体工商户拟在农村新建4蒸吨生物质热水炉/锅炉用于烘干作业,是否具有可行性?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6-01-27 10:55

  拟新建的4蒸吨生物质热水炉/锅炉属不具有可行性。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闽环规〔2023〕1号)要求,文中明确“不再新上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