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该企业已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水排放口安装有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计等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实时联网。
经调阅该企业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5日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发现COD、总磷在线数据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预警信息。2026年1月9日,霞浦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的污水总排放口进行监督性监测,其监测结果超标,并于1月19日,对该企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依法立案调查,同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缴纳罚金11.2万元,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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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