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钇-90微球治疗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及相关技术审查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上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钇-90微球治疗项目 |
厦门 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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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 本项目依托1号楼负一层核医学科现有工作场所,开展含Y-90核素药物与含Tc-99m核素药物的分装、抽取、活度测量、贮存,注药后患者的SPECT显像扫描,以及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暂存等相关活动。 2.1号楼负一层核医学科原许可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79E+09,新增Y-90使用量后核医学科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82E+09,仍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 3.在2号楼三层介入手术室DSA5机房建设一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Y-90和Tc-99m两种核素,Y-90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0E+7Bq,Tc-99m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85E+5Bq。 4. 在2号楼三层介入手术室DSA5机房西侧设置1间缓冲间,并将1号楼八层原37~38床病房设置为本项目Y-90患者专用病房。 |
1.外照射防治措施:依托核医学科和DSA5室现有的措施,新增1号楼八层专用病房按标准要求落实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表面污染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放射性废物:设有放射性废物桶用于收集放射性固体废物,并设置废物暂存间用于集中贮存放射性废物;设有专用衰变池用于放射性废液的贮存;做好放射性废气的达标排放。 5.辐射工作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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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