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4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175,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三明吉福化工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区兴业路5号。
三、设施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区兴业路5号。
四、经营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和900-404-06)、HW11精(蒸)馏残渣(900-013-11),以上仅限含N-甲基甲酰胺、二乙二醇甲醚、N-甲基吡咯烷酮、丙二醇、甲醚醋酸脂、异丙醇、二甲苯、丙酮、甲醇、甲苯、乙酸乙酯、四氢呋喃、N.N-二甲基甲酰胺、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危险废物。
五、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利用3.1万吨/年[其中HW06类1.1万吨/年、HW11类2万吨/年(DMF精馏残渣仅限0.2万吨/年)]。
六、核准许可证有效期:5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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