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祥宏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6.2.3)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6-02-03 14:57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联系电话:0591-88367153,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福清祥宏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福清市阳下街道下亭村1号厂房。

  三、设施地址:福清市阳下街道下亭村1号厂房。

  四、经营废物类别:HW03废药物、药品(900-002-03);HW04农药废物(900-003-04);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900-404-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00-08、900-204-08、900-210-08、900-213-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49-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900-007-09);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0-12、900-251-12、900-256-12、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900-016-13);HW16感光材料废物(900-019-16);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4-17);HW31含铅废物(900-052-31仅废铅蓄电池);HW34废酸(900-349-34);HW35废碱(900-352-35);HW36石棉废物(900-030-36、900-031-36、900-032-36);HW49其他废物(772-006-49感染性及剧毒除外、900-039-49、900-041-49感染性及剧毒除外、900-042-49感染性及剧毒除外、900-047-49);HW50废催化剂(900-049-50)。

  五、收集、贮存、转运5000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4500吨/年)。

  六、服务范围:1.废铅蓄电池收集:福州市。

  2.其余类别危险废物收集:长乐区、福清市。

  七、发证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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