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联系电话:0591-88367153,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福建融泉净水剂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城头镇元洪投资区(洪嘉大道 6 号)。
三、设施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城头镇元洪投资区(洪嘉大道 6 号)。
四、经营废物类别: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4-17)(仅限铝金属表面酸洗、除油、除锈、洗涤、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污水处理含铝污泥);HW34废酸(261-057-34仅限盐酸生产、配置过程中产生的废盐酸,261-058-34仅限卤素和卤素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盐酸,900-300-34仅限使用盐酸进行清洗产生的废盐酸,900-349-34仅限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废盐酸)。
五、收集、贮存、利用15200吨/年,其中,HW17类13000吨/年,HW34类2200吨/年。
六、经营有效期5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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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