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清洁生产工作相关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福建省
(三)服务期限:2022年10月
(四)预算价格:230000元(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一)编制《福建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开展清洁生产常规性工作,协助甲方开展各地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导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发布,协助甲方完成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成效统计工作,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清洁生产相关工作;
(三)开展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宣贯工作,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的工作要求和我省“十四五”清洁生产工作思路,通过线上和线下会议的方式,对各地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评估验收部门、第三方审核服务机构开展宣贯工作,负责解答各地提出的相关技术问题。
(四)方案编制(初稿)和常规性工作应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宣贯工作应不迟于2022年10月前完成。
(五)方案编制应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到位,常规性工作和宣贯工作应符合甲方要求。
三、投标文件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相应格式见附件,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均应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投标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二)招标人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并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招标人现场拆标,做好开标记录。并按照投标人的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人顺序,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2022年4月14日(北京时间)17:3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121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我厅组成评标小组进行开标和评标。
七、结算方式
待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凭正式足额发票等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
八、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1211办公室
联 系 人:廖雁萍
联系电话:0591-88362105
附件:1.评标办法
2.报价文件格式
3.技术商务文件格式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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