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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14#泊位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公告_ 环评审批_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14#泊位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公告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06-19 18:53 浏览量: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拟在福建省福州市组织召开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14#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14#泊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兴化湾北岸的福清市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本项目用海总面积为55.8579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面积为19.4193公顷(其中后方陆域堆场利用历史遗留围填海面积6.3369公顷、新增填海造地13.0824公顷);港池、蓄水面积1.2527公顷;港池连接水域疏浚申请施工期用海面积为35.1859公顷。本项目历史遗留围填海于2007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2011年8月完成填海施工,2024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同意(自然资办函〔2024〕889号),认定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本项目施工期共36个月,其中用海工期24个月,工程总投资约107383.87万元。

  二、听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的合理性、广泛性;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科学性、可信度;

  4.周边海洋环境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接纳度。

  三、报名参加听证方式

  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20名,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30日之前)向我厅报名参加听证,我厅将按规定审核申请人身份并告知审核结果。如报名人数众多,我厅将综合考虑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地域等因素筛选确定参会人员。逾期报名人数不足时,我厅将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和村代表参加听证会。

  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听证的,应于听证会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报名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或组织盖章的听证代理委托书和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能够说明与建设项目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联系方式

  1、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顾眆,0591-83588763;

  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350000。

  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陈晓炜,0591-88367061;

  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350000。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福清市新沙路与港前大道交叉口西北120米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

  会议时间:2025年7月14日下午3:00。

  附件:1.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14#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报名表

  2.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14#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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